神奇寶貝公司在針對中國公司的版權侵權訴訟中取得了重大勝利。 深圳法院在手機遊戲“PokémonMonster Reissue”中未經授權使用神奇寶貝角色和遊戲機製判給他們1500萬美元的損失。
該訴訟於2021年12月提起,強調了Pikachu和Ash Ketchum等標誌性角色以及核心遊戲元素的公然複製。 該遊戲的圖標和促銷材料未經許可直接利用神奇寶貝圖像。 在承認其他引人入勝的遊戲的存在時,神奇寶貝公司成功地爭辯說,“神奇寶貝怪物重新發行”越過了徹底的竊。
最初對7250萬美元的最初需求(包括公共道歉)最終減少了。 但是,這項1500萬美元的判決強調了該公司保護其知識產權的承諾。 據報道,六家被告公司中有三家提出上訴。
神奇寶貝公司對粉絲項目的立場一直是辯論的主題。 前首席法律官唐·麥克高恩(Don McGowan)澄清說,該公司並沒有積極尋求粉絲項目進行撤離。通常,當項目獲得重大吸引力時,例如通過眾籌或引起大量媒體關注時,采取行動。
McGowan解釋說,該公司通常通過媒體或直接發現了解粉絲項目。他強調,宣傳可以無意中引起項目的注意。 但是,該公司已發布了一些較小規模的粉絲項目,包括創建工具和遊戲。
這一法律勝利加強了神奇寶貝公司為維護其品牌的奉獻精神,並確保粉絲可以享受神奇寶貝的內容而不會侵犯。